<第32期>3名男子以买卖水鱼实施诈骗被批捕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一人扮演中间人,一人扮演卖家,一人扮演买家,分工明确的骗子团伙在闹市街头合演 “买卖水鱼”的戏码, 利用老年人年纪大、反应慢、易上当的弱点实施诈骗,先后骗取老年被害人1.7万余元。近日,张某辉、赖某强、张某良因涉嫌诈骗罪被贵港市港南区人民依法批准逮捕。

张某辉、赖某强、张某良三人均有吸毒的恶习,因没钱吸毒,便商量购买一条水鱼作为作案诱饵,专门寻找老年人作为目标,以高额介绍费和差价进行诈骗。2015年7月31日,三人经密谋后,伙同张某州(另案处理)窜至港南区东津镇东津街上,四人分工合作,由张某辉寻找作案目标并扮演中间人,赖某强扮演卖家,张某良扮演买家,张某州开车接应。经寻找目标后,张某辉以闲聊搭讪上七十多岁的受害人倪某某,随后,由赖某强扮演的卖家拿着一只水鱼走了过来,询问哪里有收购水鱼的,说自己有一千斤的水鱼,卖70块钱一斤。张某辉谎称自己知道哪里有收购水鱼的,并以收取3000块介绍费为诱饵,诱骗受害人倪某某同行,途中张某辉将受害人倪某某带至另一路口时找到由张某良扮演的买家,其声称给100块钱一斤。张某辉以赚取差价为由怂恿倪某某一同购买该水鱼,得到差价后两人平分,随后张某辉称要收购卖家的水鱼,并假装先给了他一部分钱,随后诱骗倪某某筹钱购买,倪某某信以为真,从银行内取出10500元现金交给了赖某强,而后张某辉假借要和卖家去取水鱼,叫倪某某在原地等待,信以为真的倪某某在原地等了一个多小时,不曾想到狡猾的骗子团伙早以拿着钱扬长而去。经查,同年8月2日,四人又窜至港南区木梓镇木梓街上,以相同手法骗得老人谢某某6600元。


检察官在此提醒,近年来,利用所谓买卖、收购高价水产品实施诈骗的现象屡见不鲜,受骗上当的人也不计其数。广大群众在街上遇到陌生人主动搭讪说买卖、收购高价水产品可以赚取高额利润的,一定要提高警惕,千万不要为了贪图一点利益而使自己遭受更大的损失。


文:甘承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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