螃蟹与柿子不能一起吃吗?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俗话说,菊花开,闻蟹来,说的就是入秋以后,正是螃蟹最美味的时候,这个时候,也是红彤彤的柿子上市的时候。螃蟹,柿子,两种食品都具有很高的营养价值,但是有这么一种说法,螃蟹和柿子一起吃不仅没有营养,还会相克!这是真的吗?



先说结论:营养界主流意见否定“食物相克”的说法。科学家曾对常见的“食物相克”配伍进行验证,结果无一成立。所谓“相克”,多是因为不洁饮食以及极少数的特殊过敏反应所致,一般公众在生活中无需顾忌。

那么,这个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


论证一:研究结论不支持“食物相克”论

“食物相克”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民间理论,但这一理论并没有取得严谨实验的支持。

1935年,我国生物化学家郑集曾经搜集了184对“相克”食物,从中选出14对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容易遇到的组合,用老鼠、狗和猴子做实验。他本人和一名同事也试验了其中的7种组合。在试验的“相克”食物中,就包括螃蟹与柿子。郑集碰巧是我国最长寿的科学家之一,活了110岁。

近来,中国营养学会分别和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哈尔滨医科大学合作,进行了一些更严格的“食物相克”实验。兰州大学的实验选了5组传说会相克的食物组合,由100名健康志愿者连续食用一周,没有发现哪一组食物会引起异常。哈尔滨医科大学的实验则另外选了12组食物组合,有30名志愿者连续吃3天,也未发现异常。(出自:张印红、邓丽丽、王玉、赵金生、岳莉、葛可佑 ,有关“食物相克”的调查及实验观察,《营养学报》2011年第2期)

论证二:日常经验中,错把相关当成因果

人们习惯性地把先后发生的两件事情用因果关系连接起来,前一个是因,后一个是果。这种简单的总结并不总是有效,事实上,如何从相关性中寻找因果性,是科学研究,特别是流行病学研究的核心问题。

再看流传甚广的“螃蟹和柿子同食会造成腹痛”的食物相克案例。螃蟹作为一种水产品,在流通过程中很容易死亡变质,尤其是在缺乏快速运输工具和冷冻保鲜技术的过去。即便鲜活,若烹煮不彻底,螃蟹携带的致病菌仍然可能造成消化道感染,引发腹痛。

再看柿子,柿子含有较多鞣酸,在胃酸中会和蛋白质生成鞣酸蛋白,它会和果胶、纤维素黏在一起形成结石,这叫胃柿石症。吃生柿子,大量吃柿子,空腹吃柿子,都可能导致肚子疼。

不过话说回来,螃蟹肉是蛋白质,不过牛肉,鸡肉,鸡蛋,统统都有蛋白质;柿子含有较多鞣酸和果胶,而黑枣、山楂、石榴等也富含鞣酸和果胶,为何单单只说螃蟹和柿子?事实上,只要食材新鲜,烹饪得当,同时不暴饮暴食,对海鲜不过敏,而且消化系统功能良好的话,柿子和螃蟹一起吃是没有问题的。


引申:虾蟹和维生素C不能同吃?

此类流言多是近年引入我国的舶来品,其典型代表是维生素C和虾不能同食(源自1985年8月25日,。这一流言认为,虾等甲壳动物体内含有砷,这些砷在与维生素C反应后可以变成类似于砒霜的有毒物质。

事实上, 砒霜确实是三价砷,维生素C也确实是还原剂,把五价还原成三价也是听起来合理的反应。对大部分高中毕业之后就没有接触过化学教育的人来说,这样的表述杀伤力确实很大。

如果要在这个问题上较真,我们反而应该担心包括大米和面粉在内的谷物产品,它们提供了我们日常饮食中大部分的无机砷。由此可见,假如维生素C真能轻而易举地还原五氧化二砷从而让人中毒,那你该考虑的就不止是“吃不吃虾”的问题,而是“吃不吃饭”的问题了。

那么,假设人体是该还原反应的绝佳场所,被吃进肚子里的五价砷一点不浪费的全部还原得到了三价砷,一个人要吃多少虾才足以中毒?

无机砷的含量在海鲜里最多不超过总砷含量的4%,而占主体地位的有机砷绝大部分以砷甜菜碱的形式存在,它们基本上会被原封不动地排出体外。

根据我国国家标准GB2762-2012,每千克鲜虾中,无机砷含量不能超过0.5毫克。对健康成年人来说,砒霜的经口致死量约为100~300mg。按100mg砒霜来算,其中含有的砷元素为75mg(100mg*150/198)。

假设我们吃的全都是污染较重、达到无机砷含量上限的虾,那也需要吃下整整150公斤(75mg/0.5mg/kg)的虾,才足以“保证”被砒霜毒死。即使按照砒霜中毒下限5mg,食用的虾无机砷超标十倍来计算,那起码也得0.76千克的虾才足以中毒。

这个结果是一种纯理论的推演,没有考虑进食是一个逐渐的过程,而不是一口吞,也没有考虑不会有人一次吃下足以还原这些砷的维生素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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