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账户冻结后股权质押平仓、控股权转让存障碍?安控科技遭深交所质问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12-08 17:00:02

  3月10日,安控科技(300370.SZ)因银行账户动机事宜遭深交所下发关注函。

  了解到,2020年3月2日,安控科技披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月5日,公司披露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共计42个银行账户被冻结,累计被冻结银行账户实际金额为1,358.17万元,冻结执行金额为16,294.96万元。公司(含下属分公司)及多个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不超过22.48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及相关人员提供担保。

  对此,深交所表示关注,要求公司核实说明以下事项:

  1.说明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多个账户被冻结对公司资金周转和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已经和将要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2.根据本所《上市公司重大诉讼、仲裁公告格式》的要求,补充披露法院受理公司、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与陈德峰借款合同纠纷案日期、公司知悉时间,合同金额及签订时间,公司对相关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相关借款资金具体流向、流转时间及具体金额,资金流向方是否为公司关联方,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等情形。

  3.根据本所《上市公司担保公告格式》的要求,补充披露公司及子公司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情况,子公司股权结构、其他少数股东是否按照持股比例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是否公平、对等,如否,请说明原因。

  4.补充披露公司及子公司质押的应收账款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明细情况。

  5.披露截至目前俞凌和徐辉所持股份质押、冻结或权利受限的情况,俞凌和徐辉是否存在股权质押平仓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化解平仓风险的措施,并报备俞凌和徐辉各笔股权质押合同起始日及到期日、融资金额、具体用途、预警线、平仓线。

  6.补充披露目前控制权变更的进展情况,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情况及规则依据,公司控制权变更是否存在障碍,公司控制权是否稳定,并充分提示风险。

  7.自查说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并结合个人负债情况说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8.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3月10日午盘,安控科技股价报收3.77元/股,同比微涨0.27%。

  安控科技创建于1998年,作为以自动化、信息化技术为核心的智慧产业解决方案运营商和产品提供商,在自动化、油气服务、智慧产业等业务领域提供自主产品及解决方案,持续推动科技创新、产业运营方式的改变。

  2月27日安控科技发布业绩快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70亿元,同比下降7.4%,仪器仪表行业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3.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8.24万元,同比增长100.87%,仪器仪表行业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为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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