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J好几个8,那位叫嚣属螃蟹的横行霸道的哥,你知道有今天吗?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8 23:00:13

2018年1月2日,位于任丘市某酒店门前和白洋淀千里堤路段,一辆白色越野车悬挂“冀J好几个8”牌照的视频在网络疯传。


该男子叫嚣:“政府限号哈,我有好几个8,我是任丘洗刷刷。我就是横行霸道,属什么?属螃蟹的,横着走。在任丘就是好几个8。路虎啊!记住了啊!看我是谁啊?洗刷刷!”耶....................

目前任丘警方已作出处理:


  故意遮挡和变更车牌,虽都是交通违法行为,但对变更车牌的处罚更重。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与故意遮挡号牌的处罚是相同的。而变更号牌,属于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1、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 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2、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3、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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