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移动支付的方式
已然成了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
但有时,也会成为新型“诈骗”手段
青田市民周先生在县城
经营一家开店刚满三个月的龙虾店
平时付钱客户也常用微信或者支付宝
可有一天,明明是有客人预定了一份龙虾
但是,却从他支付宝里转走了2500元
这到底是咋回事?
三次将二维码发给对方
这天下午两点多,有人突然给周先生发来短信,说想买小龙虾,希望周先生能加他的微信。
周先生添加了对方的微信,对方也如约地订购一份小龙虾,对方说微信没钱,要用支付宝支付。
(两人之间的对话)
周来:
他就说你先打开这个界面,打开支付宝,打开这个界面,叫同事发张照片,然后把照片发给他,向商家付款,我们就拍给他了。因为想向商家付款嘛,我们是商家嘛,向我们付款,所以就把二维码发给他了。
二维码发给对方后,对方又说不行,让周先生再发一次,就这样,周先生就在对方的要求下,发了三次二维码给对方。
周来:
因为那时候没有直接提示扣款,其实她(收银员)发过去的时候,他已经从他那边收银机已经把我们的二维码扫掉了1000元,没有提示。然后又叫我们再发一笔,说这个扣款不成功什么什么,还需要百分之多少,收银员也没想那么多,然后就又发了一次,就又扣了1000元。
三次二维码被扣了2500
就在发完第三张支付宝二维码之后,周先生才意识到不对劲。
收银员 留小妤:
就是发了两张图之后,然后发现他就是一直要求发那张图片,然后我才意识到他是个骗子。
周来:
我们就直接打开了手机银行,看了一下,确实被扣了,1000、1000、500三笔钱,那时候就百分之百确定(被骗)了。
遇上了付款码骗术
向商家付款似乎操作上也没有什么不对,怎么钱就被对方扣去了呢?原来,周先生他们遇到的是一种新的网络诈骗方式——付款码骗术。
其实周先生应该给客服发送的是收款码,而骗子则偷换概念,让周先生发送了向商家付款的二维码,也就是付款码。由商家使用扫描设备直接收款,在微信支付中,小于1000元面额无需输入密码即可完成消费支付。
交易中双方互换了身份
也就是说,周先生将付款码发给对方的时候,已经改变了交易中双方的身份,对方变成了商家,而自己变成了向商家付款的消费者,对方只要利用扫描设备扫取该二维码,就可以把周先生账户里的钱刷走。原本应该收钱的他变成付款方。
骗子就这样达到了诈骗的目的。那么遇到这样骗术之后,我们又该怎么办呢?周先生用自己经历向大家传授了经验。
周来:
先是和支付宝客服提交申请,就是说被骗,他们那里有导航(路径)的,把截图什么的上传好,然后描述下过程。还有就是一定要报案,一定要立案,让政府让公安部门重视起来,不要觉得好像我被骗了,无所谓说算了算了,一定要报案。
再次提醒!
支付宝中的这两个功能
一定要分清楚了
对于商家
给顾客使用的应该是收钱码
↓↓
而作为付钱的人
向商家付钱时才会使用付款码
在微信的支付中也是一样的
这两个功能千万别搞混了~